中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适用范围
作者:动植处       发布时间:2008-11-10

适用范围

 

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

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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