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省政府纠风办与山东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
今天来到我们《阳光政务热线》直播室的是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负责同志,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今天来到我们直播室的嘉宾,首先是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桦同志,还有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制处处长赵明杰同志,检验监管处副处长矫丽珍同志,监察室主任吕学升同志,你们好,欢迎来到我们《阳光政务热线》节目。
主持人:今天这期《阳光政务热线》节目是检验检疫保障青岛奥帆赛、残奥帆赛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专题。于局长,奥帆赛和残奥帆赛即将在青岛举办,山东检验检疫局将面临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请您谈谈这方面情况。
于桦:奥帆赛和残奥帆赛在青岛举行,山东检验检疫将面临更加繁重而艰巨的任务。首先,我们承担着口岸服务把关的重要职责。比赛期间预计将有60多个国家、接近1000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来青参赛。还将有大量的国际奥委会、各体育单项联合会的贵宾、外国政府首脑、外国记者、观众和游客来到青岛;大量的帆船、帆板等运动器材、各种转播设备、货物、自带食品进入我省口岸,检验检疫工作量将大幅增长,我们既要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又要确保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口岸安全,热情服务严格把关的责任很大,防范口岸核生化和反恐的任务很重,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压力很大。其次,我们承担着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责。自去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焦点问题。今年早些时候又出现了“毒水饺事件”,引起了国外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奥运会开幕在即,进出口食品安全将再次成为世界所瞩目的焦点,无论是哪一个环节、哪一项工作发生问题,都事关奥运安全,都会影响社会稳定,都会授人以柄,引发炒作。为此我们将继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细化方案,扎扎实实做好保障奥运安全的各项工作。具体做到“六个加强、六个确保”,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口岸把关,确保口岸安全;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确保奥运期间食品供应安全;加强奥运物资监管,确保快速通关;加强应急演练,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主持人:那么,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支持和服务奥帆赛和残奥帆?
于桦:为支持和服务青岛奥帆赛,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省局专门成立了青岛奥帆赛检验检疫工作组,负责对服务奥帆赛相关工作的领导事宜,并制定下发了《山东检验检疫局2008青岛奥帆赛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奥帆赛工作分解为7个大方面工作、41项目标要求、138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时限和分管领导,并且建立了每周定期督办制度。截止7月10日,已完成其中126项工作任务。二是根据总局《北京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检验检疫工作方案》和《北京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检验检疫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山东检验检疫局2008青岛奥帆赛工作方案和组织方案》及相关的41个业务操作规范,在组织机构、工作安排、业务流程、优惠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就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口岸卫生安全和便利服务制订了30条工作措施,并且利用6月25日与青岛市外经贸企业举行座谈会的机会向社会公布。青岛局、黄岛局、机场办等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工作方案和组织方案。如,为应对预防突发事件,我们制定了《山东检验检疫局青岛奥帆赛口岸生物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9个应急预案。三是为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保障作用,为黄岛局配置了汽车(集装箱)通道式核与辐射监测系统;济南、烟台、日照、威海、荣成等分支局也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加紧购置预防应对口岸疫情和突发事件所需的消毒、防护等设备和物资。同时,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了各类应急演练,青岛局进行了海港旅检现场可疑生物致病因子泄漏应急处理演练预演;黄岛局联合鲁检公司、黄岛边防检查站等单位举行了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7月9日,在奥运倒计时30天时,我局在青岛机场分别举行了4场独立性较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进境旅客携带水果疫情应急处置演练”、“进境伴侣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突发生物恐怖事件应急演练”,均取得较大成功。四是全省系统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新闻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省局被评为“青岛国际帆船赛筹办突出贡献单位”,青岛局被评为“青岛国际帆船赛筹办先进单位”,黄岛局检务处被授予“讲文明、迎奥运”示范窗口。
主持人:山东检验检疫局对进境奥运物资有哪些便利措施?
于桦:一是对青岛奥帆委及其指定的物流企业免于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凭检验检疫机构给予的临时备案登记号办理报检手续;二是在受理报检、施检、出证等检验检疫环节设立专用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提前预约,快速查验”,对奥帆赛物资做到优先报检、优先检验、优先放行;三是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设立奥运专用电子邮箱,负责专门用于接收青岛奥帆委发送的入境奥运物资信息,将接收到的奥运物资信息迅速传送相关分支局;四是比赛期间成立临时办公机构进驻奥帆基地现场办公,确保与奥帆赛相关的各项检验检疫工作运转高效、监管到位、方便快捷。截止7月10日,已有来自30余个国家的400多名运动员来青岛训练。全省系统共受理进口供奥运物资报检112批、242个标箱,帆船(板)设备438艘,全部给予了优惠通关便利。
主持人:山东检验检疫局在加强口岸把关,确保口岸安全方面有哪些措施?
于桦:一是加强口岸疫情控制,树立牢固的疫情观念,对口岸发现的传染病等疫情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向报告。从2008年青岛奥帆赛运动员入境开始至奥运会结束,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对我省周边国际传染病疫情信息加强收集分析,重大疫情及时发出预警。进一步优化旅检通道新查验模式,充分利用电子监管手段,加强口岸查验,对发现的确有传染病症状的出入境人员,严格医学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早预警,同时注意口岸现场医学措施不能造成负面影响。在青岛流亭机场和济南机场设立奥运大家庭成员入出境检验检疫专用通道,给予奥运大家庭成员礼遇待遇。二是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以山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对出入境人员的传染病监测结果为基础,结合青岛地区卫生部门发现的境外人员传染病情况,及时发现重要传染病疫情线索,进行区域联防联控。尤其根据重点传染病的发生发展规律,配备快捷、准确、经济的检测试剂和检测设备,提高致病因子的快速检测水平,做好重点地区、重点口岸、重点时段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三是创造卫生安全的口岸环境。积极推进青岛机场、海港以及济南备降机场等重点口岸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检查室内微小气候、空气质量、空调系统等卫生安全,提高媒介生物监测和媒介携带病原体检测工作质量,对发现的媒介生物及时进行卫生处理,创造卫生安全口岸环境。做好进出境重大动植物疫情监测,特别是奥帆基地检疫性实蝇和其他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
主持人:山东检验检疫局在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确保奥运期间食品供应安全方面有哪些措施?
于桦:一是严格供奥运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山东作为进口供奥运食品的专门口岸,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严格加强对进口供奥运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做好进口供奥运食品的收货人和代理人备案管理,做好进口动植物源性供奥运食品的检疫审批工作,做好专门用于存放奥运食品的场所指定工作,确保进口奥运食品的可识别性和有效追溯。二是确保奥运会赛前及赛事期间进出口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一般贸易性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落实“10个100%”的目标,全力保障奥运期间出口食品安全。加强出口食品企业监管力度,特别是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企业中奥运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奥运食品生产企业在出口方面不出问题。全力以赴做好奥运会前和奥运举办期间供应香港赛区的食品检验检疫工作,加强供港蔬菜、水产、肉食、牛奶等鲜活冷冻食品的全过程监管,保障供港食品的高质、安全、足量、顺畅。三是加强对自带食品的监管。严格遵照总局公布的奥运代表团自带食品的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做好各代表团自带食品的验放工作。对于我国有禁令,禁止入境的疫区食品和动植物产品,奥运会代表团和参赛团队一律不得携带入境。对于已经获得中国检验检疫准入资格的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和动植物产品,奥运会代表团和参赛团队要提供安全卫生责任自负声明、产地证明和有效的检疫证书。四是加强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对奥运会奥帆赛期间口岸供、配餐的食品生产单位实施准入制度和全过程监管制度;对奥运期间提供入出境人员餐饮服务的单位,实施重点环节动态监督,提高监督频次,奥运期间实施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日报制度。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管,强化口岸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实行奥运期间从业人员每日体温监测和健康询问制度。五是做好技术储备,挖掘内部潜力,采取24小时不间断受理检验、制定奥运专用取样标志等措施全力确保奥运食品检测工作。在食品中违禁药物检测工作上,积极开发检测方法、开展CNAS认可。截至目前,已收集到四类29种违禁药物检测标准,可以检测我国公布的全部20种违禁药物。
主持人:据了解,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我省由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转变的这一战略目标,我们检验检疫作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请于局长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于桦:众所周知,我省虽然有海尔、海信等国内乃至国际知名品牌,但工业产品出口长期徘徊在全省出口商品总量的50%左右,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压力巨大。“十一五”规划期间,省委省政府提出“制造业强省”、“质量兴省”,积极采取措施扩大工业产品出口,优化产业结构等发展战略。
我局针对山东劳动密集型企业众多,低附加值出口产品比重大,部分产品质量档次不高的实际,研究制订了《促进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八项措施》,提出开展“百家企业”帮扶活动,以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为突破口,优化全省出口产品结构,扩大企业国际知名度,促进出口产品质量档次提高,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制约,从而推动山东外贸出口又好又快发展。
2006年,我局在全省范围精心选择100家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出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企业,作为首批重点帮扶对象。2007年,针对轻纺、化工等出口产品,特别是出口消费产品面临的问题,将帮扶范围进一步扩大到轻纺、化工等出口产品企业,确定了206家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两年来,共帮扶73家出口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分类管理一类企业水平要求;共筛选36家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培育,其中7家企业获得出口免验资格。2007年,全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62.2亿美元,同比增长44.8%,高于全省外贸出口平均增幅16.5个百分点。
开展“百家企业”帮扶活动,是我局进行的一次有益尝试和积极探索,不但较好地帮助企业贯彻了“以质取胜”战略,提升了出口产品质量档次,促进了全省外贸出口增长方式转变,而且进一步锻炼了检验检疫队伍,提高了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对此,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主持人:去年以来,国外媒体对我国产品质量的一系列炒作,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中国制造”,检验检疫部门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中国制造”的声誉?
于桦:2007年,我局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为首要任务,一方面积极应对国外重大突发事件,一方面强化日常把关与服务,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打了一场维护“中国制造”声誉的攻坚战,经过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100%完成了对全省3434家目录内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和4322家目录外出口工业产品企业的拉网检查,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口岸、重点环节,开展了对玩具、轮胎、胶合板、沙滩车、小家电等10大类重点敏感出口工业产品企业的专项整治,共清查生产企业537家,取消出口质量许可证26家,暂停受理出口报检78家;对118批环保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100%退运。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共处罚进出口工业产品企业违法案件156起。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省进出口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许多出口企业建立健全了技术标准档案,按照输入国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力地维护了“中国制造”声誉。
主持人:今年检验检疫部门在工业产品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于桦:为巩固扩大去年专项整治成果,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今年1季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分两批开展玩具、服装、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家具、五金饰品、涂料、油漆、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的集中整治,第一批整治从今年3月至10月,集中7个月时间,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小家电和仿真饰品等6大类产品进行质量专项整治,我局结合山东实际,确定了第一批开展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小家电、进口废物原料、进出口汽车零配件及人造板9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今年的专项整治要彻底解决“四个突出问题”,即:切实解决出口市场质量管理不规范,出口企业水平、产品质量安全参差不齐的问题;切实解决主要原辅材料未经检验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切实解决产品安全类指标不合格的问题;切实解决进出口企业、代理报检企业无证出口和逃避检验检疫等违法违规问题。达到4个100%的工作目标,即出口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
通过今年的专项整治,要从产品设计、原材料控制、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各环节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对企业的监管,提高自检自控能力,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主持人:检验检疫系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是如何确保在检验检疫工作中廉洁勤政的?
于桦: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局多年来致力加强的重要工作,是做好检验检疫工作的政治保证。为了确保检疫检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正确行使权力,我局多措并举,强化监督。一是在全省系统建立统一的投诉渠道,规范监督;二是在“山东检验检疫信息网”开通“廉政之窗”设立监督台,进行网上监督;三是全省系统聘请社会廉政监督员,建立社会监督网;四是在全省系统建立与地方检察机关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协同司法监督;五是组织明察暗访,严格内部监督;六是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行风评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七是运行检验检疫执法人员电子监督系统,对行政执法实施全程监督。八是上线 “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面对面接受社会监督。
在强化监督的同时,为了加强对全体人员尤其是检验检疫一线工作人员的管理,近年来,从国家质检总局到山东局,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若干规章制度,对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规范,防止以权谋私、以检谋私等不廉洁行为发生。今天主要介绍《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十不准”》和《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规定》。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十不准”包含以下内容:1、不准违反规定擅自提高、降低检验检疫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2、不准违规抽取和处理工作对象的检验检疫样品;3、不准伪造检验检疫结果和违规使用检验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和封识;4、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5、不准接受工作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6、不准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7、不准向工作对象借款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8、不准占用或借用工作对象的交通、通讯工具及电脑等设备;9、不准通过非市场渠道购买工作对象的产品;10、不准通过工作对象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规定包含以下内容: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2、严禁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3 、严禁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4、严禁开会、办班发放礼品;5、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6、严禁个人借用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小汽车;7、严禁到下属单位和由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8、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行政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不准”、“八严禁”是我们检验检疫系统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准则,在这里也请听众朋友们给予监督,如发现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中有违反规定情况的,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我们及时作出处理。
主持人:如果平时我们遇到相关问题需要反映或投诉的话,采取什么办法?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于桦:为了更好地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和处理极个别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投诉渠道。我局设立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建立投诉中心,全省系统22个分支机构也设立了投诉分中心;省局投诉中心和22个分中心办公地点以及报检大厅都悬挂公告牌,向社会公布投诉中心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投诉方法可以登陆山东检验检疫信息网,我局通过多种平台24小时接受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2、投诉告知。我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大厅政务公开板、触摸屏和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依照《信访条例》,投诉人投诉应据实署名和联系地址,我们对署实名的、地址清楚的信访,办理完毕后,实行回复和回访制度,并为信访人保守秘密、依法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对信访事项,我们要求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3、投诉办理。我局对于来信来访都非常重视,真切欢迎,这是企业和群众对检验检疫工作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们每年收到企业或群众通过不同途径反映的问题近百件,对这些问题,我们都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干部权限、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及时调查处理,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调查研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我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分别作出处理:对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对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对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做好解释工作,不予支持。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改进检验检疫工作、促进外经贸和社会发展的,我们都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我们不能立即解决的,也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同时,对超越或者滥用职权、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打击报复信访人;隐瞒、谎报、缓报信访信息的;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的;泄露信访人检举、揭发材料内容的,我们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听众朋友们,阳光政务热线是连接、沟通检验检疫和广大企业、群众的一条纽带、一座桥梁,是依靠群众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行风政风建设的一块阵地。我们热切希望听众朋友们关心支持检验检疫事业、积极参与热线节目,给检验检疫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我们虚心接受,认真改进,为促进山东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应有努力!
谢谢大家!